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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客問:收到銀行發函,可因此扣員工薪水嗎?


問題: 我是一間小型公司的老闆,員工只有幾位。前幾天收到某銀行發來的信函,說敝公司的一位員工有款項沒繳,要強制執行,請我們協助扣員工的三分之一薪水以清償債務。請問我應該照做嗎?做了或不做會不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Happy Run 顧問團隊回覆:

不用擔心,這封信件不必予以理會,強制執行這件事只有法院才能做。因此如果沒有法院的正式公文,就不存在責任問題。比較值得注意的,是您的員工若遲遲沒有清償債務,最後還是會走到法院審理的程序,到時候就可能面臨相關問題了。請謹記:如果真的收到法院公文、必須扣除員工薪資給債權銀行的話,比例三分之一並不是唯一的準則,幾年前修法後已有所變動。現今計算方式是用兩個選項比較:


一、薪資扣除居住地最低生活費標準 1.2 倍和扶養費之後,剩下的金額

二、薪資的三分之一


兩相比較,數字較小的選項,就是強制執行扣薪的金額。無論如何,扣薪金額都不能大於薪資的三分之一。


當然,這些都只是最壞打算,根本解決方式還是要請員工坦然面對、與債權人進行協商,否則不僅他自己被債務壓得喘不過氣,很難安心工作,雇主也會多出不必要的困擾,有害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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