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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工作,如何報稅

五月啦!正值報稅季,大家搞定報稅的事情了嗎?


這幾年因為大環境快速變化與疫情的關係,Happy Run 團隊服務的越來越多求職者在找到正職工作後,也同時有其它兼差的收入。小駿(化名)就是平常上班、休息時間寫專欄文章的人之一,不過他看到稅單的時候一臉疑惑:代號為什麼不一樣?50 跟 9B 各自代表什麼?


稅務是一門很廣的學問,Happy Run 團隊僅就兩者含義與實際差別做些說明,50 指薪資所得,9B 則是稿費、版稅等。兩者分開計算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免稅額度不一樣。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 萬元

稿費免稅額:18 萬元,超過的部分可再扣除 30% 成本費用


然後小編一定要提醒這個重點: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是以「人」計算,並不是「工作」的種類。也就是說,無論做了多少份工作,只要都是薪資所得,一年就是只能扣 20 萬,不會因為兩份工作就變成扣兩倍(唉,真的有人這樣認為)。


以小駿的情況來說,他的正職收入當然是薪資所得,每個月 30,000 元;兼職收入每季則是15,000 元。兩者差別如下:


※如果他的兼職工作種類一樣也算薪資所得,一年收入等於 420,000元(30,000*12+15,000*4),即便使用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還是有 220,000 元(420,000-200,000)不在免稅範圍內。


※如果他的兼職工作種類算稿費,這一年兼職的收入 15,000 * 4 =60,000 因為沒超過 18 萬元,所以這部分全部免稅,小駿只要計算薪資所得超過扣除額 (30,000*12 - 200,000 = 160,000)的部分就好。


我們可以透過表格來看看,以小駿的情況,他的兼職工作稿費被資方申報為薪資所得及申報為稿費對他的綜合所得稅差異為何?(假設他的稅率為 5%,暫不考量扣除額)




「所以我兼職收入只要種類是 9B、一年不超過 18 萬元,就不用繳稅對嗎?」


嘿嘿,也不要想得太簡單。執行業務所得(含稿費)如果單筆收入有超過 20,000 元,還是會代扣一筆 10% 所得稅(通常在給付酬勞前由資方代扣),這部分的代扣稅款次年五月申報所得時可以做抵扣。且支付金額大於等於 20,000 元時,另外還必須代扣 2.11% 補充保費。假設小駿的兼職單筆收入變成 25,000元,代扣補充保費的部分,是否會使用到,就需要看次年五月是否有用到列舉扣除,這部分的實際領取酬勞就變成:


25,000 - ( 25000 x 10% ) – ( 25000 x 2.11% )=21,972


假設小駿沒有配偶等合併申報問題,課稅級距是最低的 5%,這樣子算反而就賺少了。所以兼職、接案前,記得先問清楚各種細節,包括能否分段給付酬勞等(例如第一次收訂金、第二次收中段費用、最後一次收尾款)。可別糊里糊塗地讓新台幣飛啦!


Happy Run 團隊想提醒大家的是:多找點機會、多賺點收入絕非壞事,但是稅務問題千萬不可忽略,還是要先累積基礎知識、多計算再決定。再者,也提醒各位擁有正職工作的朋友:兼職之前,先弄清楚公司是否有准許這個部分。某些公司可能有立下不准兼差的規定,或許早在新人報到時就已經簽了同意條款。賺錢之前,保護自己還是首要工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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